首 页
本站概况
政策法规
工作动态
救助风采
寻亲启示
政策解答
志愿申请
机构设置
救助流程
联系我们
政策解答 ->
志愿申请
机构设置
救助流程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解答
救助对象在接受救助期间可以得到哪些救助服务
发布时间 :2014-03-20 已阅 : 370 次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常州市政府部门网站---
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改委
经信委
教育局
科技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社局
国土局
城乡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农委
商务局
文广新局
卫生局
药监局
人口计生委
审计局
环保局
规划局
房管局
园林局
城管局
体育局
统计局
安监局
旅游局
物价局
粮食局
事管局
民宗局
民防局
外事办
法制办
侨办
国资委
供销合作总社
---民政系统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江苏省民政厅
南京民政
无锡民政
徐州民政
常州民政
苏州民政
南通民政
连云港民政
淮安民政
盐城民政
扬州民政
镇江民政
泰州民政
宿迁民政
武进民政
天宁民政
主办单位 : 常州市救助管理站 Copyright 2014 联系电话 : 0519-86664045
技术支持 : 常州市新博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 : 苏ICP备14021567号
苏公网安备 32040202000073号